旅游規劃設計
海濱度假旅游項目策劃與管理
發布日期:2015-10-16

一、海濱度假旅游項目策劃中應注意的問題
海濱度假旅游作為我國度假旅游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度假旅游的整體發展及我國旅游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對海濱度假旅游項目進行策劃時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明確主題,營造景區特色。所謂主題,是指度假區發展的主要理念或核心內容。在我國海濱度假旅游區區位條件、自然環境背景相似的情況下,明確主題是形成差異、營造特色、增強競爭優勢的有效途徑。隨著海濱度假旅游需求的日益多樣化,具有特定主題和專門內容的度假區得到了較快發展。如,土耳其南安塔利亞海濱度假區以其“生態、健康、人文”的主題著稱于世,有力地支撐了旅游業發展。
(二)加強海濱旅游資源保護,促進可持續發展。在進行海濱旅游開發的同時,也會給生態環境帶來一定的影響,而海濱的生態環境就是開展海濱度假旅游的基礎和前提。因此,為促進我國海濱旅游的可持續發展,在進行旅游開發的同時也要加強對海濱旅游資源的保護,正確處理保護與開發之間的關系,在開發過程中不能只注意近期經濟效益,而忽視長遠的環境效益,要維持海濱生態系統中各要素協調和有序的發展,做到海濱旅游開發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的統一,保持其可持續發展。
(三)挖掘文化,豐富產品內涵。文化是度假區的靈魂,是度假區能夠存在與發展的源泉,而且是度假區形成特色的主要組成部分,文化既體現在度假區的特色之中,又成為度假區旅游吸引物的主要內容。一個沒有文化做支持的度假旅游區是很難有發展潛力的。如,國外游客到巴厘島度假休閑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去領略其濃郁的地方特色文化;墨西哥坎昆大型海濱度假區則以瑪雅文化為中心;而以草裙舞等為代表的土著文化更是成為夏威夷海濱度假賴以成名的主要吸引物之一。因此,大力開發與海濱密切聯系的海灘文化、海島文化、漁家文化等將極大地提升我國海濱度假產品的文化內涵,增加產品的趣味性和游客的體驗感。同時,開發文化資源還應超越季節限制,減少季節性過強造成的負面影響。
(四)加強度假區內游憩設施的建設。度假旅游綜合性強,不能僅僅理解為吃和住;游客在度假地停留的數天過程中,常常會從單純的放松休息、娛樂消遣轉變為多樣化的旅游需求,特別是家庭型度假者的增多。因此,海灘上各種娛樂、健身、休閑等動態設施的配置是非常必要的。游憩設施包括各類體育運動設施、游戲健身設施、休療養設施,等等。將傳統海濱旅游度假產品3S(陽光、沙灘、海水)單一產品逐步擴展出高爾夫、滑水、摩托艇、海底觀光等項目,形成濱海、海面、空中、海底立體式的海濱度假旅游產品。

二、海濱度假旅游項目策劃的關鍵點
(一)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縱觀世界上凡是取得成功的海濱旅游度假區都對客源市場進行了充分的分析,因此策劃時首先必須充分對旅游客源市場進行調研(包括客源、客源數量、客源的經濟支付能力、客源的個性心理特征等),然后根據市場需求,確定策劃活動的主題和內容。
(二)明確主題,增加海濱旅游度假區的文化內涵。目前,度假旅游有一個明顯的特征就是由無主題向主題突出轉變,所以主題對度假區非常重要,加之海濱度假旅游項目本身同質性又比較高,因此要想形成差異化優勢,就必須考慮“軟性的東西”,而這些軟性的東西就包括主題,主題是否鮮明;文化內涵,文化內涵是否豐富是否深厚。
(三)采用多種融資渠道。度假村的興建往往投資巨大,因此必須要有雄厚的經濟基礎做后盾。這里可以考慮采用多種渠道進行融資,應當在多方爭取國家和地方項目資金的同時,利用與擴大資本市場,積極利用股票上市、債券發行、股權置換、設立產業基金、項目融資等渠道,尋找全面的投融資服務。
(四)營造良好的度假區環境。良好的度假環境是旅游度假區的基礎條件,度假區環境的營造主要是通過度假區基礎設施的策劃和建立來實現的,在對度假區基礎設施的策劃和建立時要考慮給客人提供一個具有舒適性、康益性和安全性的環境。

三、海濱度假旅游項目管理
對海濱度假旅游項目進行適當管理是保證該項目永續發展的條件,否則一個新興的海濱度假旅游項目會遵循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論迅速滑向衰落,而管理就是通過各種手段延緩衰落期的到來。針對海濱度假旅游的特點提出以下幾點管理方法和手段:
(一)政府各種政策法規的保障
營造度假旅游氛圍。我國國民度假旅游意識淡薄,這一方面與我國度假旅游還處于初級階段有關,另一方面與我國關于度假旅游政策和法制的缺乏有關。我國《憲法》第43條規定:“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199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通知,恢復了休假制度。1995年實施的《勞動法》第45條則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帶薪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享受帶薪休假。”在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朱镕基同志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的報告中又指出要推行職工帶薪休假制度。但是由于缺乏帶有法規性的實施細則和具體的落實措施,不論是國家機關還是企事業單位,只是少數地方、少數部門、少數企業實行帶薪休假。
推進海岸開發立法建設,加強海濱旅游開發管理。加強海濱旅游開發立法也是國外海濱旅游發展的經驗總結,比如在西班牙,1994年制定的《海岸法》就明確規定“距離海水100米內不準新建任何建筑物,原有的建筑物不能轉讓,只能自生自滅”。因此,我國海濱度假旅游開發的順利進行必須要推行立法建設,促進海濱度假旅游開發管理。
(二)與國內外著名旅游管理公司、大型旅游代理商合作。一方面可以通過他們達到宣傳自身的目的;另一方面可以借鑒他們成功開發的經驗和良好的運營管理方式。
(三)強調海濱度假旅游項目的持續發展
加強生態環境的維護。據世界旅游組織委托的有關專家考察,目前世界上被公認為取得很大成功的海濱度假旅游區(如印尼的巴厘島、墨西哥坎昆、土耳其南安塔利亞等)之所以成功,是因為它們都采取了一種“充分考慮本地區環境、經濟和社會文化的平衡發展,嚴謹規劃、認真實施”的綜合開發模式。有鑒于此,我國海濱度假旅游在未來發展中一定要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引入生態開發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生態保護機制,克服在旅游業開發中忽視環保與生態的短視行為,實現海濱度假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
度假旅游項目品牌化。品牌化是度假區永續發展的保障。任何產品都會由最初的產品競爭轉化到品牌競爭,海濱度假旅游產品也不例外,所以我們要考慮從單一的項目經營發展到統一品牌下的綜合產業經營。要想形成產異化優勢就要求在已有產品的基礎上不斷豐富、發展、完善,形成品牌。
(四)加強對海濱旅游度假區的安全管理。安全是海濱旅游度假區不容忽視的一個問題。海濱度假區有沖浪、潛水、海上跳傘等活動,許多活動場所的設備設施往往會因為使用頻率較高而又缺乏適當的維修保養,導致事故頻頻發生。尤其是戶外活動,稍有不慎就會造成游客傷亡。所以,一方面要加強對這些設備設施的檢查、保養和維修工作;另一方面度假區各個區域內必須安排經過專門培訓的安全管理人員(如救生員),能在第一時間為客人提供幫助。
(五)采用各種營銷和科技手段解決季節性閑置問題。季節性閑置問題是我國海濱旅游度假區普遍存在的問題,也是讓度假區經營者頭痛的問題。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可以通過各種營銷和科技手段來解決。在利用科技方面做得比較好的是山東的青島、煙臺、日照等地,利用高科技建設了“四季海水浴場”(室內恒溫海水浴場)就很好地緩解了這一問題。另外,也可以采用各種營銷手段,在淡季開展各種與“海文化”有關的旅游節慶活動也能很好地緩解季節性閑置問題。(李肖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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