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規劃設計
旅游規劃合同樣本
發布日期:2017-03-10
根據《旅游規劃通則》,旅游規劃分為兩大類:一是旅游(業)發展規劃,二是旅游區規劃。其中,旅游區規劃按規劃層次分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等。
根據旅游規劃類型的不同,旅游規劃合同約定的內容會有所區別。不同的旅游規劃設計單位采用的合同樣本也有所差別。一般來說,旅游規劃合同包含的內容有合同甲方與乙方、規劃概況及規劃設計要求、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設計費及付款方式、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知識產權及保密條款以及其它約定條款。
下文以旅游發展總體規劃項目合同為例進行旅游規劃合同樣本說明。
[XX旅游發展總體規劃(旅游專項規劃)]項目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信守。
1.項目名稱
XX旅游發展總體規劃(旅游專項規劃)。
2.工作范圍
總用地面積約為XXX.00平方公里(或公頃)。
3.工作內容
3.1.第一階段:現場踏勘及項目討論階段[5個工作日]
主要針對項目背景和項目特色,尤其是甲方對項目的具體要求和目的進行認真、深入、細致的討論,在各方面取得共識。
3.2.第二階段:旅游資源及市場調研基礎資料匯編、分析評估階段[20個工作日]
乙方向甲方提交旅游資源及市場調研基礎資料匯編、分析評估成果,供甲方討論確定,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書面確定意見。
提交成果如下:
3.2.1.文字部分
1)基礎現狀分析
2)背景條件分析
3)資源特點分析
4)客源市場評估分析
5)主題形象和發展戰略
6)發展目標及定位
7)總體布局
8)功能分區規劃
9)市場營銷策略
10)形象產品規劃
3.2.2.圖紙部分
1)總體規劃區位圖
2)現狀分析圖
3)客源市場分析圖
4)旅游資源分布圖
5)旅游功能分布圖
6)綠化系統規劃圖
7)道路系統規劃圖
以上成果提供文本(簡本)6套,款項結清后提供電子光盤1張。
3.3.第三階段:成果階段[甲方提供“第二階段”修改意見書后20個工作日]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書面確定意見,在旅游資源及市場調研基礎資料匯編、分析評估成果的基礎上進行調整及深化,提交規劃成果作為項目匯報、規劃審批的依據。
提供成果如下:
3.3.1.文字部分
1)基礎現狀分析
2)背景條件分析
3)資源特點分析
4)客源市場評估分析
5)主題形象和發展戰略
6)發展目標及定位
7)總體布局
8)功能分區規劃
9)市場營銷策略
10)形象產品規劃
11)基礎設施規劃
12)環境保護規劃
13)近中期開發規劃
14)保障支持規劃
3.3.2.圖紙部分
1)總體規劃區位圖
2)現狀分析圖
3)客源市場分析圖
4)旅游資源分布圖
5)旅游功能分布圖
6)主要景點規劃圖
7)公共設施規劃圖
8)綠化系統規劃圖
9)道路系統規劃圖
10)分期開發圖
以上成果提供文本6套,款項結清后提供電子光盤1張。
4.費用與支付方式
4.1.費用:
本項目的總費用為人民幣XXXXX萬元整(¥XXX,XXX.00)。
所有費用以人民幣形式轉賬(電匯)至:
銀行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甲方承擔電匯所需的費用。
4.2.支付方式:
4.2.1.合同簽署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定金:
總設計費的XX%,人民幣XXXXXX元整(¥XXX,XXX.00);
4.2.2.控制性詳細規劃初步成果遞交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設計費:
總設計費的XX%,人民幣XXXXXX元整(¥XXX,XXX.00);#p#分頁標題#e#
4.2.3.控制性詳細規劃最終成果遞交之日三個工作日內支付設計費:
總設計費的XX%,人民幣XXXXXX元整(¥XXX,XXX.00)。
5.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5.1.乙方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出具設計成果。
5.2.本項目設計成果(包括所有圖紙、模型、電子文本和文字資料等)的著作權歸屬乙方所有,設計成果的所有使用權歸屬甲方所有,乙方可以經甲方同意后將設計成果用于其他用途。
5.3.本合同項下的設計咨詢工作在乙方所在地完成。
5.4.甲方就本項目對外的所有媒體宣傳(包括但不限于樓書、網站、報刊等),必需注明乙方所承擔的設計內容。
5.5.甲方需要超出合同約定的文本數量和其它成果時,相應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不包含在本合同總設計費中。
6.權利和義務
6.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1.甲方應該在項目正式開始前向乙方提供乙方為完成本協議項下項目設計工作所必須的資料和信息,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測繪或基礎資料的不準確而造成的損失和相應責任,由甲方負責。
6.1.2.甲方有責任按照協議規定的進度支付乙方相應的費用。甲方如未及時付款,乙方有權利相應延遲提交成果的時間,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6.1.3.甲方應該在乙方每次提供方案后及時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見和建議。由于甲方的原因,沒有向乙方提供確定方案的書面意見,而導致成果提交的延誤由甲方負責。
6.1.4.甲方變更設計咨詢項目的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工作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返工費用。
6.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工作成果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如果乙方同意提前交付工作成果,甲方應根據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趕工費。
6.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2.1.每一次付款乙方都將提供發票。
6.2.2.乙方原則上在收到每個階段的款項后開始下階段的工作,如果超過規定的付款期限十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相應的款項,乙方有權全面停止設計咨詢工作。
6.2.3.乙方因外界不可抗因素需延長設計時間的,須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是累計延期時間不得超過90天,如果超過90天每延誤一天(從延期之日起算),減收相應階段設計咨詢費用的千分之二。
6.2.4.乙方每階段提交的設計成果應當經甲方書面確認或授權后,方能進行下階段的設計工作,否則由此引起的乙方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根據合同法有關委托合同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7.2.因甲方原因導致不能如期向乙方付款,每延誤一日,乙方有權收取甲方本次付款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經乙方書面催告后,甲方十日內仍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7.3.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向甲方交付設計成果的,每延誤一日,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設計階段應付款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經甲方書面催告后,乙方十日內仍未交付,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7.4.合同生效后,如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終止或解除的,乙方不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項目定金和設計咨詢費。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應退還已經收取的但未完成的相應階段的項目設計咨詢費,但已完成設計咨詢工作所對應的項目設計咨詢費不予退還。
8.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除本合同規定之外的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0.糾紛的解決
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請合同締結地人民法院裁決。
11.其他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p#分頁標題#e#
——————————————(以下無正文)————————————
簽字蓋章頁:
甲方: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簽署日期:二〇年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簽署日期:二〇年月日

根據旅游規劃類型的不同,旅游規劃合同約定的內容會有所區別。不同的旅游規劃設計單位采用的合同樣本也有所差別。一般來說,旅游規劃合同包含的內容有合同甲方與乙方、規劃概況及規劃設計要求、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設計費及付款方式、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知識產權及保密條款以及其它約定條款。
下文以旅游發展總體規劃項目合同為例進行旅游規劃合同樣本說明。
[XX旅游發展總體規劃(旅游專項規劃)]項目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信守。
1.項目名稱
XX旅游發展總體規劃(旅游專項規劃)。
2.工作范圍
總用地面積約為XXX.00平方公里(或公頃)。
3.工作內容
3.1.第一階段:現場踏勘及項目討論階段[5個工作日]
主要針對項目背景和項目特色,尤其是甲方對項目的具體要求和目的進行認真、深入、細致的討論,在各方面取得共識。
3.2.第二階段:旅游資源及市場調研基礎資料匯編、分析評估階段[20個工作日]
乙方向甲方提交旅游資源及市場調研基礎資料匯編、分析評估成果,供甲方討論確定,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書面確定意見。
提交成果如下:
3.2.1.文字部分
1)基礎現狀分析
2)背景條件分析
3)資源特點分析
4)客源市場評估分析
5)主題形象和發展戰略
6)發展目標及定位
7)總體布局
8)功能分區規劃
9)市場營銷策略
10)形象產品規劃
3.2.2.圖紙部分
1)總體規劃區位圖
2)現狀分析圖
3)客源市場分析圖
4)旅游資源分布圖
5)旅游功能分布圖
6)綠化系統規劃圖
7)道路系統規劃圖
以上成果提供文本(簡本)6套,款項結清后提供電子光盤1張。
3.3.第三階段:成果階段[甲方提供“第二階段”修改意見書后20個工作日]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書面確定意見,在旅游資源及市場調研基礎資料匯編、分析評估成果的基礎上進行調整及深化,提交規劃成果作為項目匯報、規劃審批的依據。
提供成果如下:
3.3.1.文字部分
1)基礎現狀分析
2)背景條件分析
3)資源特點分析
4)客源市場評估分析
5)主題形象和發展戰略
6)發展目標及定位
7)總體布局
8)功能分區規劃
9)市場營銷策略
10)形象產品規劃
11)基礎設施規劃
12)環境保護規劃
13)近中期開發規劃
14)保障支持規劃
3.3.2.圖紙部分
1)總體規劃區位圖
2)現狀分析圖
3)客源市場分析圖
4)旅游資源分布圖
5)旅游功能分布圖
6)主要景點規劃圖
7)公共設施規劃圖
8)綠化系統規劃圖
9)道路系統規劃圖
10)分期開發圖
以上成果提供文本6套,款項結清后提供電子光盤1張。
4.費用與支付方式
4.1.費用:
本項目的總費用為人民幣XXXXX萬元整(¥XXX,XXX.00)。
所有費用以人民幣形式轉賬(電匯)至:
銀行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甲方承擔電匯所需的費用。
4.2.支付方式:
4.2.1.合同簽署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定金:
總設計費的XX%,人民幣XXXXXX元整(¥XXX,XXX.00);
4.2.2.控制性詳細規劃初步成果遞交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設計費:
總設計費的XX%,人民幣XXXXXX元整(¥XXX,XXX.00);#p#分頁標題#e#
4.2.3.控制性詳細規劃最終成果遞交之日三個工作日內支付設計費:
總設計費的XX%,人民幣XXXXXX元整(¥XXX,XXX.00)。
5.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5.1.乙方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出具設計成果。
5.2.本項目設計成果(包括所有圖紙、模型、電子文本和文字資料等)的著作權歸屬乙方所有,設計成果的所有使用權歸屬甲方所有,乙方可以經甲方同意后將設計成果用于其他用途。
5.3.本合同項下的設計咨詢工作在乙方所在地完成。
5.4.甲方就本項目對外的所有媒體宣傳(包括但不限于樓書、網站、報刊等),必需注明乙方所承擔的設計內容。
5.5.甲方需要超出合同約定的文本數量和其它成果時,相應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不包含在本合同總設計費中。
6.權利和義務
6.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1.甲方應該在項目正式開始前向乙方提供乙方為完成本協議項下項目設計工作所必須的資料和信息,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測繪或基礎資料的不準確而造成的損失和相應責任,由甲方負責。
6.1.2.甲方有責任按照協議規定的進度支付乙方相應的費用。甲方如未及時付款,乙方有權利相應延遲提交成果的時間,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6.1.3.甲方應該在乙方每次提供方案后及時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見和建議。由于甲方的原因,沒有向乙方提供確定方案的書面意見,而導致成果提交的延誤由甲方負責。
6.1.4.甲方變更設計咨詢項目的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工作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返工費用。
6.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工作成果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如果乙方同意提前交付工作成果,甲方應根據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趕工費。
6.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2.1.每一次付款乙方都將提供發票。
6.2.2.乙方原則上在收到每個階段的款項后開始下階段的工作,如果超過規定的付款期限十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相應的款項,乙方有權全面停止設計咨詢工作。
6.2.3.乙方因外界不可抗因素需延長設計時間的,須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是累計延期時間不得超過90天,如果超過90天每延誤一天(從延期之日起算),減收相應階段設計咨詢費用的千分之二。
6.2.4.乙方每階段提交的設計成果應當經甲方書面確認或授權后,方能進行下階段的設計工作,否則由此引起的乙方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根據合同法有關委托合同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7.2.因甲方原因導致不能如期向乙方付款,每延誤一日,乙方有權收取甲方本次付款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經乙方書面催告后,甲方十日內仍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7.3.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向甲方交付設計成果的,每延誤一日,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設計階段應付款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經甲方書面催告后,乙方十日內仍未交付,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7.4.合同生效后,如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終止或解除的,乙方不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項目定金和設計咨詢費。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應退還已經收取的但未完成的相應階段的項目設計咨詢費,但已完成設計咨詢工作所對應的項目設計咨詢費不予退還。
8.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除本合同規定之外的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0.糾紛的解決
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請合同締結地人民法院裁決。
11.其他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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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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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期:二〇年月日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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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期:二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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