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規劃設計
小型旅游區旅游規劃的困惑是什么?
發布日期:2016-10-13
對小型旅游區來說,編制旅游規劃是現實困惑的難題。根據《旅游規劃通則》,旅游區開發前首先要編制總體規劃,其主要任務是分析客源市場、確定主題形象、劃定用地范圍及空間布局、安排基礎設施建設內容、提出開發措施;然后是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以總體規劃為依據,詳細規定區內建設用地的各項控制指標和其它規劃管理要求,為一切開發建設活動提供指導;最后是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在總規或控規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和細化,指導各項建筑和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問題在于,對規劃范圍特別大的旅游區來說,依次編制三個層次的規劃時必要的,但對于小型旅游區來說,面積不大,建設內容和項目不是很多,是否還一定要三步走呢?
對此,《旅游規劃通則》有解釋說明,小型旅游區可以不做總規,而直接編制控規和修規,這在一定程度上簡化了小型旅游區規劃編制的程序,減輕了規劃編制的負擔。而小型旅游區的旅游規劃還存在兩個待解決的難題:一是沒有總規如何編制控規;二是大部分小型旅游區開發者希望提高規劃效率,不愿意先編控規再編修規。
問題在于,對規劃范圍特別大的旅游區來說,依次編制三個層次的規劃時必要的,但對于小型旅游區來說,面積不大,建設內容和項目不是很多,是否還一定要三步走呢?
對此,《旅游規劃通則》有解釋說明,小型旅游區可以不做總規,而直接編制控規和修規,這在一定程度上簡化了小型旅游區規劃編制的程序,減輕了規劃編制的負擔。而小型旅游區的旅游規劃還存在兩個待解決的難題:一是沒有總規如何編制控規;二是大部分小型旅游區開發者希望提高規劃效率,不愿意先編控規再編修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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